|
越過高峰是風景
—— 評王理宗新書《美麗的手》
桑 葉
翻越過高峰,便是美麗的風景。
商會超越了利己的高峰,便贏得了無限的發展空間與掌聲。
人是自然的產物,有著動物的屬性。動物都是利己的。
法國唯物主義哲學家愛爾維修所說:“人的天性是利己。”人的自然屬性或者說人的天性是利己,利己的本性自然而然地伴隨著人,不管是否有意或者無意,利己的意識客觀真實地存在產于每個人的心中。何謂“利”?亞當·斯密給出的答案是——每一個人的利益,是生活的盡可能安逸。正如人餓了要吃飯,渴了要喝水,冷了要添衣,困了要睡覺,累了要休息,如此等等。
對于利己,我們應該辯證地去看:利己是現實,正因為人類有了利己欲望的驅動,才有了人生謀變求發展的動力,才有了人類社會的發展與社會財富的增長。也可以說正是因為人有了利己的欲望,人類才有了今天的文明。但反過來看,正是因為人類的利己,才禁錮了人類思想的自由,從而放慢了發展速度,也限制了人類自身發展的自由。人走不出狹小的境地,看不到更美麗的風景。也正是人類的利己,才形成了如今社會人們思想道德水準的混亂與低下的局面。今天,判斷一個人成功與否的一個重要指標:就這是個人是否賺到了錢!當一個社會唯金錢是瞻的時候,這個社會道德及文明程度低下到何種程度?!案例不需列舉,人們可以從現實的社會和生活找到許許多多。
但僅是利己并非是人的屬性。
馬克思在《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》中認為,把人同動物區別開來,在于人是一種“生活活動”,而動物是一種“生存活動”。動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動直接同一的,它沒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動之間的區別。它就是這種生命的活動。人則把自己的生活活動本身變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識的對象。
哲學博士孫正聿曾在《超越意識》中說道:從自然界中生成的人類,卻要認識自然、改造自然,把自然而然的世界變成了“人化了的自然”即“屬人的世界”。為了讓世界滿足自己的需要,人類從這個自然而然的世界中去探索“真”、去尋求“善”、去實現“美”,把這個自然而然的世界變成對人來說是“真善美”的世界。
孫正聿博士指出:人類作為“萬物之靈”,是有“意識”的存在。人不僅具有把“世界”當做自己的“對象”的“對象意識”,而且還有關于自己的感覺和知覺、欲望和目的、情感和意志、思想和理想的“自我意識”。在這種“自我意識”中,人類能夠“覺其所覺”、“知其所知”、“想其所想”、“行其所行”,因而人類又能夠“超越”自己的狹隘的、有限的存在,在自己的“意識世界”中為自己創造無限廣闊、無限豐富、無限發展的“世界”,給自己構成理想性、真善美相統一的“世界”,這就是人類意識的“超越性”。
越過了利己,便是人生的境界。
中國古代先賢把人分為三等,即下士利己,中士利人利己,上士舍己為人。可見超越利己是古今賢達的追求和境界。
列夫·托爾斯泰說:“一切利己的生活,都是非理性,動物的生活。”追求安逸、順從本性、遵循感性的召喚固然沒有錯,可人作為高級動物,如果僅限于此,豈不和一般獸類、禽類無異?初唐詩人陳子昂說:“圣人不利己,憂濟在元元”。在他眼中,能做到不利己,并非常人,其個性、境界已然達到了圣人一層。
在今天全民皆商的社會里,追求利益是商人和企業的天職,否則就是浪費社會資源,也是一種犯罪。固為任何一個商人和企業背后都一大群靠企業賺錢來生活,不追求利益就是對企業和社會不負責任。但追求利益并非唯獨利己。
難道商業僅僅是追求利益嗎?“不賺錢的企業是不道德的”,但企業到底如何才能賺得錢?恐怕沒有一個商人不考慮這個問題,并渴望找到最有效的答案。
商業的形式是通過商業活動來謀取效益,但商業的本質是什么呢?我認為商業的本質就是一種“給予”的行為。現實許多成功的案例都證明了一個道理:只能把最好的產品或服務“給予”了消費者,滿足了消費者的“不滿足”,消費者才能給你豐厚的回報。
商業社會里必然產生商會。
商人自愿結成的組織就是商會。商會提供服務,同時也是個平臺,這個平臺與服務能不能讓會員“埋單”——參加商會,認真履行會員的責任與義務?這不僅要看平臺與服務的價值,還要看平臺與服務的宗旨。王理宗說:“社會組織、商會協會的天職是推動財富在更大范圍的流動,在更高層次的增值,在更廣領域的惠及大眾,這是商會的本質屬性。”這其中“推動”的宗旨、形式、模式則有著諸多的內容要研究要推敲,其中宗旨就要明確是為商會本身謀取利益還是為會員謀取利益。《美麗的手》一書中通過廣東高科技產業商會近20年來的運營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:商會超越了利己的高峰,去服務會員,方能實現商會的發展、壯大,才能更有效地為社會創造價值。
《美麗的手》看似寫的是商會的經營與發展,其實講述的是人道、商道。而現實中,無論是商人或其他人種,常常把“仁”與“富”作為一個對立的概念來對待。這里我只想說明一點:“仁”和“富”并非對立,而是相輔相成:為“仁”而“富”是一種戰略,為“富”而“仁”是一種胸懷。
      
|